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新闻 >> 工作动态
我县开展执行党纪政纪处分不到位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7-04-13     信息来源:县纪委案件审理室

    为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权威性,发挥纪律处分应有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近日,我县纪委针对“处分决定宣布不规范”、“不及时办理工资调整手续”、“撤销职务后仍在原岗位担任负责人”、“被开除党籍后仍被作为党员管理使用”等在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开展执行党纪政纪处分不到位专项检查。自2012年以来,我县各相关单位执行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情况都纳入了此次专项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共涉及我县36家单位96人的处分执行情况。检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相关单位对处分决定送达、宣布情况,相关处分材料归档情况,处分后确定职务、级别、工资情况,影响期内受处分人员的提拔任用情况以及年度考核等次确定、考核奖金发放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填写登记表;第二个阶段为监督检查阶段,县纪委将派出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相关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我县规定,对因工作不实有意隐瞒或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纠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依照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目前该县此项检查处在自查自纠阶段。(湖口县纪委案件审理室)


版权所有:中共湖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口县监察局
ICP备案号:赣ICP备13004201号 投稿邮箱:hkxjwzxs@163.com
技术支持:九江畅通科技有限公司